退款政策

取消
在訂單交付 DHL 之前,您可隨時取消。請儘速寄送電子郵件至 calfko-business@diesys.co.jp。此一自願取消期限不影響您依法享有的任何權利。

手工製品
每件商品皆為手工製作,因此顏色、形狀、釉色與木紋每件略有不同,也會與本站照片有所差異。我們將這些差異視為作品的特色。除法定解除權(見「您的法定權利」)外,我們不接受因改變心意或上述自然差異而要求的退換貨。手工差異不得作為瑕疵、不安全商品,或與說明有重大不符之商品的免責理由。

毀損、瑕疵或錯誤商品
若您的訂單送達時毀損或有瑕疵,或您收到錯誤商品,請儘速(建議於收到後 7 日內)以電子郵件通知 calfko-business@diesys.co.jp,並附上訂單編號及商品的清晰照片(如仍保留外箱與標籤,也請一併提供)。較晚通知,或未附照片或原包裝,本身不會使您喪失權利。破損之陶器無須寄回,請依我們的指示處理或留存;我們將提供全額退款,或依您的選擇免費補寄替代品。若您的訂單完全未送達,請與我們聯繫,我們將調查並提供應有的補償。上述補救措施不限制您依法可獲得的其他補救或賠償。

退款
退款將退還至您原本的付款方式。由於我們的售價已含國際運費、進口關稅與當地稅(DDP),全額退款即為您在結帳時就受影響商品實際支付的全部金額(反映結帳時套用的任何折扣);不會扣除運費、關稅、稅金或手續費,且我們無法取回已繳關稅或稅金一事,不會減少您的退款。若僅訂單之一部分受影響,我們就受影響之商品退款。我們力求在雙方確認退款後 10 個工作天內完成退款;惟法定退款期限及其起算日優先適用,不以雙方確認退款為起算條件。

您的法定權利
台灣 — 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,您可於收到商品之次日起七日內,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,以退回商品或發出書面通知(可寄至 calfko-business@diesys.co.jp)解除契約,無須事先取得本公司同意。回收方式二擇一:(1) 由本公司於收到通知之次日起十五日內委由 DHL 取回商品並負擔費用;(2) 或由您自行寄回,本公司負擔您合理之退貨運費(請保留運費收據)。本公司將於取回商品或收到您退回商品之次日起十五日內,退還您已支付之全額。對商品之必要檢查不影響您的退款。
泰國 — 依 Direct Sales and Direct Marketing Act B.E. 2545,您可於收到商品後七日內,以書面通知(可使用電子郵件)解除契約。我們將於收到您的通知後 15 日內退還您在結帳時支付的全額,不待商品退回。
香港 — 網購一般不設法定冷靜期,但您依法享有商品具可商售品質(merchantable quality)、適合相關用途及與說明相符之權利,不受本政策影響。
本政策之任何內容,均不排除或限制依適用於您的法律不得排除的任何消費者權利。本政策與該法律牴觸時,以法律為準。

不可退貨之商品
除法定解除權外,我們僅就毀損、瑕疵或錯誤之商品受理退貨。已拆封之消耗品(茶、線香、蠟燭)與禮品卡,不接受因改變心意之退貨。上述限制不適用於台灣消費者依法享有之七日解除權。

聯絡方式
calfko-business@diesys.co.jp